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27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27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4〕9号)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