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制定玉林市实施方案,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规定做好价格监测和信息上报发布工作。(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机关单位,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秘书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价格科、基金监管科。所属二层机构1个,即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报表,因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与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300761.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0761.55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99280.25万元,增长20203.8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0761.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99380.63万元,增长21679.8%,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列入决算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64.2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63.89万元,增长63.64%,主要原因是。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300767.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0767.81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99286.51万元,增长20204.3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4.28万元:主要用于医保部门经费的财政补助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37.33万元,下降90.86%,主要原因是特殊人员医疗费账户余额充足,为减轻财政压力,市财政局经请示上级领导后收回特殊人员医疗项目经费指标,当年未发生预算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0629.3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维持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及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社保、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中央、自治区及地方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0359.75万元,增长111405.27%,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列入决算数据。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4.1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37万元,增长179.5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完成人员转隶,增员及增资导致支出增大。
4.年末结转和结余158.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2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医保工作开展加快,年内工作部署增加导致支出增大。
二、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767.8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99450.79万元,增长227.37%。其中:基本支出573.91万元,项目支出300193.9万元。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42.51万元,支出决算为30076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9.38%。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补助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退休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5万元,支出决算为6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5%,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4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2.75万元,决算支出31.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41%,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20.7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1.79万元,决算支出28.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3%。主要用于本部门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方面的开支。差异原因主要为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6.37万元,决算支出15.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4.43%,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差异原因主要为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0.16万元,决算支出0.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2.22%。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差异原因主要为市医保局人员调动导致人员减少,支出降低。
(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2445万元,决算支出300029.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71.16%,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差异原因为年终决算将中央及自治区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支该项,导致决算数增大。
(八)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64.53万元,决算支出390.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37.56%。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维持医疗保障管理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差异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九)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38万元,决算支出19.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0.45 %。差异原因是因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开支。主要用于市本级维持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本市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十)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35万元,决算支出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7%,主要用于医保政策的宣传及医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差异原因主要为市医保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办公地点位于旧政府大院,均为临时办公点,无法在办公场所进行有力的相关政策宣传,且我部门有相关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为保证直达资金100%使用且减少本级财政压力,相关宣传经费已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列支;2021年我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无重大欺诈骗保行为等,该项目支出仅为0.05万元。
(十一)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132万元,决算支出11.64,完成年度预算的1.03%,主要用于医保经办业务运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运营服务及特殊人员医疗等,差异原因主要为我市特殊人员医疗账户余额充足,为减轻财政压力,市财政局经请示上级领导后收回特殊人员医疗项目经费指标,当年未发生预算支出。
(十二)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202.28万元,决算支出128.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63.73%。主要用于市本级维持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本市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差异原因为该项含中央财政医疗卫生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部分,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支出,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十三)住房公积金(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9.12万元,决算支出44.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231.01%。差异原因为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9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0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87%。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75%。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人员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
(三)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1%。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在年初预算时归类为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预算下达后归类到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比上年增加1.2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医保部门体量增大,运行范围更加全面。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购置了 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玉林市医疗保障局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6%, 比上年增加1.22万元,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医保部门体量增大,运行范围更加全面。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3次,人次14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9.13万元,增长204.4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28万元,增长194.05%。主要原因是:市医保中心完成人员转隶,相关经费纳入医保部门决算数据。比2020年增加48.28万元,增长194.05%。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4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88%。
组织对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本级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市本级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3.14万元,以上的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部门职责,资金分配规范和及时,资金支出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设定的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按照财政部门评价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项目自评材料,包括项目自评报告、评分表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很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767.81万元。其中对“玉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委托玉林市财政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编制完整,项目支出按规定编报和细化,支出进度达到既定的考核要求,资金按规范程序拨付和下达,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财政局要求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自评材料,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年度部门预算,规范管理各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但在执行部门预算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因为有部分项目资金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才开支的,所以会存在年中预算执行进度没能达到要求的现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制订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预算执行进度,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