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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8 16:31     来源: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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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三)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四)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五)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制定玉林市实施方案,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规定做好价格监测和信息上报发布工作。(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做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工作。(七)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贯彻执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机关单位,单位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秘书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价格科、基金监管科。所属二层机构1个,即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934.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4.5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8827.02万元,下降99.3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4.53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8827.02万元,下降99.36 %,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在2022年未列入决算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玉林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64.2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当年无结转。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934.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34.5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8833.28万元,下降99.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7.3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部门经费的财政补助和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3.07万元,提高6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二层机构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2021年5月完成人员转隶并独立核算,2022年较2021年多了5个月的人员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720.57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维持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及对特殊人群的医疗费补助,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社保、公用经费、专项业务经费和特殊人员医疗费补助。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98908.79万元,下降99.43%,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在2022年未列入决算数据。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2.43万元,增长28.1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局二层机构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2021年5月完成人员转隶并独立核算,2022年较2021年多了5个月的人员经费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8.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局已将结余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当年无结转。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4.53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298827.02万元,下降99.36%。其中:基本支出781.3万元,项目支出1153.23万元。

玉林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84.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1%。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32万元:主要用于医保经办机构聘用人员工资性福利支出及社会保险支出和医疗保险支出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6.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无此项,且我局二层机构玉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2021年5月完成人员转隶并独立核算,2022年较2021年多了5个月的经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34万元,支出决算为8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41%,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8.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32.17万元,决算支出40.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4%,主要用于本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四)行政单位医疗(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29.76万元,决算支出37.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4%。主要用于本部门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方面的开支。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7.56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6.09万元,决算支出20.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36%,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4.6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2.12万元,决算支出2.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4.72%。主要用于本部门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七)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358.59万元,决算支出543.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1.69%。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维持医疗保障管理的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53.11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38万元,决算支出23.8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3%。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4.7万元,差异原因是差异原因是因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开支。主要用于市本级维持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本市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九)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28万元,决算支出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57%,主要用于医保政策的宣传及医保基金监督举报奖励,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0.6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因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开支,且我部门有相关能力建设中央直达资金,为保证直达资金100%使用且减少本级财政压力,相关宣传经费已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列支。

(十)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1025万元,决算支出1020.52,完成年度预算的99.56%,主要用于医保经办业务运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运营服务及特殊人员医疗等,较2021年度增加1008.88万元,差异原因主要为2021年度因特殊人员医疗账户余额充足,为减轻财政压力,市财政局经请示上级领导后收回特殊人员医疗项目经费指标,当年未发生预算支出,2022年特殊人员医疗费已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故支出增加。

(十一)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40万元,决算支出57.5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43.78%。主要用于市本级维持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本市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生活补助费、奖励金、办公设备购置费等。较2021年度减少71.41万元,差异原因为财政紧张,部分项目无经费支出,并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时按量支出。

(十二)住房公积金(项)本年下达预算指标为48.26万元,决算支出5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17.28%。较2021年度增加12.43万元,差异原因为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1.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1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27%。主要原因是增员及增资导致的支出增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73%。主要原因为财政紧张,部分项目未实现完全支出,并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时按量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比上年减少1.18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并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时按量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玉林市医疗保障局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玉林市医疗保障局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完成预算的30%,比上年减少1.18万元,原因是财政紧张,并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时按量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次,人次5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0.38万元,降低31.2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6.38万元,降低8.72%。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并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按时按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1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244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6668.1%(按照自评全覆盖要求,自评覆盖面原则上应达100%,下同)。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2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17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448.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在市领导下,每个项目都能够按年初计划有序开展,严格控制在预算内,既落实了过紧日子的要求,保障了医疗保障和医保政策宣传等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7.06%;7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1.18%;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88%;1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88%;。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扎实,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整变动较大,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发生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约束。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力争年初预算安排足额到位。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二是财务部门加强对各项支出的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至少选择一个重点项目做具体说明):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特殊人员医疗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享受特殊人员医疗待遇人数达到160人;二是特殊人员享受医疗待遇质量持续上升;三是医疗费用结算为实时结算;四是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五是玉林市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受财政困难影响,预算支出不够及时;二是参保人与医院的结算为实时结算,但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因财政困难,有时无法实现按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负担加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沟通,保证特殊人员医疗款的及时结算,加快形成实时医疗款;一是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保证特殊人员医疗款按时拨付。

(3)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自评等级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玉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玉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玉林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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