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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根据《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5年度城乡居民的缴费期限、待遇享受、职工个账代缴均有新变化。
1.2025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由过去的9月1日到次年的2月底改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城乡居民在集中征缴期间缴费参保的,可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新年度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未在集中征缴期间缴费但在次年6月30日前参保的(新生儿除外),需要缴纳个人缴费400元/人,设置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3.城乡居民未在集中征缴期间缴费而在次年6月30日后参保的(新生儿除外),需要缴纳个人缴费400元/人+财政补助全部金额,设置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4.202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从2025年起居民医保将实施“两个激励机制”和“两个待遇等待期”。
(一)“两个激励机制”具体相关规定为:
1.连续参保激励。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激励原则为每年奖励额度不低于1000元。
2.零报销激励。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激励原则为每年奖励额度不低于1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二)“两个待遇等待期”具体相关规定为:
1.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参保后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例如,李某在2025年度集中征缴期内未参保,2025年1月2日才缴费参保,那他(她)要到4月2日才可以开始享受待遇。
2.设置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断保一年,变动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可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时间,缴费标准按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例如,陈某2025年度未参保,2026年度也未参保,待遇等待期为3(固定等待期)+1(变动等待期)=4个月。即如果他(她)在2027年度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需要到2027年5月1日才能开始享受待遇。如果陈某愿意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在2027年度集中征缴期按当年的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2年的参保费,就可以修复1个月,但仍需等待3个月后(即到2027年4月1日)才能开始享受待遇。但是,变动待遇等待期不能无限修复,如果连续断缴4年以上,待遇等待期不得少于6个月。当然,如果参保人从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在职工医保中断缴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从缴费当月1日起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由此可见,2025年是居民医保的一个新起点,如果不在集中征缴期缴费参保或断保的人员重新参保的,对享受待遇时间影响较大,从保障居民参保权益的角度说,至关重要。
当前,国家、自治区医保部门均已明确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参保人员近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这一政策变化旨在方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互助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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