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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聚焦群众生育需求,优化生育保险政策,在落实生育政策、扩大保障范围、简化经办流程等方面发力,将鼓励生育的顶层设计转化为民生红利,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注入动力。
落实生育政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生育政策,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市民李女士的经历直观展现了政策变化,2023年其生育二胎时,住院费8333.54元,顺产定额报销3000元,个账支付1531.87元,现金支付3801.67元。2024年6月其顺产生育三胎,住院费5488.52元,医保报销4500元,个人支付988.52元。前后对比,报销金额提升50%,个人负担减少74%。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在原北部湾政策基础上,提高了参保女职工顺产、难产、流产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此外,孕期门诊产前检查纳入保障范围,孕期内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1500元,且不占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限额,进一步为孕期家庭“减负”。
在休产假期间,通过延长津贴期限保障职工权益,让生育津贴的“含金量”持续提升。如生育一孩、二孩的,在国家法定产假98天基础上延长30天,顺产总计128天;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延长60天,顺产总计158天。以李女士为例,2023年生育二胎时,产假可领津贴37939.72元;2024年生育三孩时,产假可领津贴60822.1元,金额增加22882.38元,增幅达59.9%。
据统计,今年1—6月,全市已为3049名职工支付生育津贴,医保基金支出5987.55万元,平均每人次享受津贴1.96万元,政策实惠持续释放。而从今年7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被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待遇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给个人,彻底消除了失业期间的生育保障“空白期”。
进一步扩大待遇范围,织密保障网
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2023年11月,我市落地实施“生殖门诊”新政策,将“取卵术、取精术”等9项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实现辅助生殖医保报销“零的突破”,男女双方均可受益。今年7月,市民陆女士在我市三级医院进行“胚胎移植”,总费用4305元,其中医保报销3013.5元(报销比例70%),个人仅负担1291.5元。今年1—6月,全市辅助生育门诊累计报销699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422.29万元,不仅减轻了家庭医疗负担,更传递出鼓励生育的鲜明导向。
在加强新生儿保障方面,新生儿暖箱、新生儿监测、新生儿蓝光治疗等多项医疗服务项目被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新生儿护理、心电监测、体外人工膜肺(ECMO)等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同步提高,进一步织密新生儿医疗保障网,降低家庭养育负担,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群众办事更省心
为了方便参保群众报销,我市实施异地报销“免申即享”、生育津贴“免审即办”,即参保职工可在广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今年1—6月,全市累计结算4.4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4123.66万元,医保基金支付3368.58万元,基金支付比例达81.7%,切实为生育家庭“减负”。
而且,参保女职工在玉林市开通“免申即办”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系统自动触发津贴申报,10个工作日内医保经办即可拨付至单位,较原流程提速5个工作日,实现“就医即办结,待遇零跑腿”。
市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通过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将出生医学证明、户籍登记、医保参保等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一键申请、全程无忧”。同时,鼓励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真正做到“出生即可参”“床边即可办”,让新生命从诞生起就享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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